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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融民初字第2515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薛某与钟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薛某,钟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融民初字第2515号原告薛某,女,1975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福建省福清市人,住福建省福清市。被告钟某,男,1948年3月25日出生,台湾地区居民,原住台湾地区新竹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薛某与被告钟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钟某已于2008年9月14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薛某起诉。审判长  刘艳娟审判员  王绍荣审判员  陈丽云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丽群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