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融民初字第2515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薛某与钟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薛某,钟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融民初字第2515号原告薛某,女,1975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福建省福清市人,住福建省福清市。被告钟某,男,1948年3月25日出生,台湾地区居民,原住台湾地区新竹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薛某与被告钟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钟某已于2008年9月14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薛某起诉。审判长 刘艳娟审判员 王绍荣审判员 陈丽云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丽群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