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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洪刑初字第0505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25

案件名称

崔某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泗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崔某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洪刑初字第0505号公诉机关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崔某,个体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4月30日被泗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洪检诉刑诉(2015)4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某犯诈骗罪,于2015年9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石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崔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在泗洪县孙园镇人民政府对崔集村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时,被告人崔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向负责崔集村相关房屋征收工作的时任孙园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田磊许诺给予其好处,让田磊帮助其编造虚假房���征收补偿协议,以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后田磊帮助被告人崔某编造了相关虚假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告人崔某据此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102802.23元。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崔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崔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上述事实,被告人崔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不持异议,并有未到庭证人田某的证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结算凭证,暂扣款收据,案件查破经过,抓获经过,户籍证明及相关书证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崔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人崔某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根据被告人崔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崔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邵成虎人民陪审员  裴昌武人民陪审员  孔 旗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张寒云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