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和知民初字第0357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齐良末、齐秉颐等与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