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汉江中民知初字第00212-00265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潜江市雅典娜娱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潜江市雅典娜娱乐有限公司
案由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汉江中民知初字第00212-00265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王化鹏,总干事。委托代理人刘伟,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潜江市雅典娜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潜江市。法定代表人陈华,执行董事。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潜江市雅典娜娱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第00212-00265号案件中,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于2015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申请自愿、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审 判 长 陈先锋代理审判员 陈国梁代理审判员 陈 建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陶锡锡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