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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狮刑初字第1790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杨某某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狮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某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全文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狮刑初字第1790号公诉机关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出生于福建省漳浦县,汉族,文盲,务工,住漳浦县。因本案于2015年1月10日被抓获,同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石狮市看守所。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以狮检公刑诉(2015)16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荣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某在石狮市宝盖镇科技园裕丰制衣厂隔壁其经营的便利店内,利用香港“六合彩”招揽他人投注猜码牟利。其中,被告人杨某某在2014年12月18日、25日两期接受投注金额为人民币74000元。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书证、辨认笔录和被告人的供述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庭上,被告人杨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某在石狮市宝盖镇科技园裕丰制衣厂隔壁其经营的便利店内,利用香港“六合彩”招揽他人投注猜码牟利。经查,被告人杨某某在2014年12月18日、25日两期接受投注金额为人民币74000元。期间,因李某某中奖,被告人杨某某赔付李人民币6万余元;后李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抢走12月25日当日的投注款人民币39000元。2015年1月10日,被告人杨某某因其他事由到石狮市公安局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杨某某的家属代为预缴罚金人民币1000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证人李某某、李某甲、俞某某、梁某某、杨乙证言,证实其五人事先预谋共同出资购买“六合彩”,如果中奖则平分奖金,如未中奖则共同抢回所投注的现金。2014年12月间,其五人选定被告人杨某某经营的便利店,于同年12月18日投注人民币35000元,其中一个投注人民币1650元的号码中奖6万余元,杨某某如数赔付。同月25日,其五人再次投注人民币39000元,因未中奖,其五人遂当场抢走上述投注款。2、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3、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杨某某指认李某某系先后两次向其购买六合彩的男子。4、被告人供述及指认作案地点笔录、照片,证实被告人归案后及法庭上对其利用香港“六合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带领侦查人员指认作案现场。以上证据,经法庭举证、质证,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六合彩”揽注猜码牟利,扰乱市场秩序,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的家属在本案审理期间代为预缴罚金,具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止。罚金已预缴。)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顺玲审 判 员  吴斌斌人民陪审员  李永定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吴雪萍录入员支丁丁附:本案适用法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