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民一初字第03450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原告朱秀英诉被告丁言双赡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秀英,丁言双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3450号原告:朱秀英,女,1944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蒙城县。被告:丁言双,男,1969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朱秀英诉被告丁言双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朱秀英于2015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出于自愿,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朱秀英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朱秀英负担。审判员 常保才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朱长林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