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兰执字第1387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离婚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临兰执字第1387号本院在执行姜海雪申请执行王延文离婚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延文(公民身份证号码:××)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三)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延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