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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定民初字第03459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1-23

案件名称

胥某某诉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初字第03459号原告胥某某,男,汉族。被告某某,男,汉族。本院在审理胥某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胥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胥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胥某某承担。审判员  袁佩佩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郭亚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