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法执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0-30
案件名称
董磊与梁启智、荷春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董磊,梁启智,荷春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东法执字第78号申请执行人董磊。被执行人梁启智。被执行人荷春花。关于申请执行人董磊与被执行人梁启智、荷春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东民一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现已经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东民一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韦良慧审 判 员 莫愈鸿代理审判员 黄娇芬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向治朝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