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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绍刑终字第584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戴金平、胡某乙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张国平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胡某甲、姚某甲等犯窝藏、包庇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戴金平,胡某乙,戴某乙,钟某,覃某,张国平,何建江,胡某甲,姚某甲,王某甲,陈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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