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五法执终字第357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6-01-29
案件名称
王恩博与王文礼婚姻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五大连池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恩博,王文礼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五法执终字第357号申请执行人王恩博,男,汉族,农民。被执行人王文礼,男,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恩博与被执行人王文礼婚姻继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文礼已经自动履行完毕。此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宋俊山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张 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