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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和知民初字第0122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齐良末、齐秉颐等与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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