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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张执字第828-3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1-29

案件名称

李光连与淄博九洲(集团)商场仲裁程序案件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1)张执字第828-3号申请执行人李光连。被执行人淄博九洲(集团)商场。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淄博九洲(集团)商场已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张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2001)张劳仲案字第10号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刘国华审判员  邵昌学审判员  韩增福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记员  赵庆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