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白行初字第9号
裁判日期: 2015-10-15
公开日期: 2015-12-15
案件名称
岳某诉靖远县运输管理所变更发车班次、运输时间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银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岳某,靖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靖远县亨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曾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白行初字第9号原告岳某,男。委托代理人刘永斌,甘肃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被告靖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运管所)。住所靖远县城关镇乌兰西路**号。法定表人张海燕,该所所长。委托代理人吴卫星,该所副所长。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高全斌,该所法律顾问。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第三人靖远县亨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住所靖远县城关镇乌兰西路**号。法定代表人罗维宏,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权生昌,该公司工作人员。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第三人曾某某,男。原告岳某诉被告运管所变更运输时间、发车班次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肖新征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雒焕秀、人民陪审员王维业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0月13日在靖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因第三人亨达公司、曾某某与本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经原告申请,本院准许其为第三人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其经营的甘D296**号客车运营线路为靖远县城至五合乡路段,发车时间为13时05分。在原告排班时间被告运管所安排两趟发往靖安的客运车辆(途径五合)。其中一趟为第三人曾某某运营,发车时间为12时55分。两辆车运营线路高度重合,发车时间仅相隔10分钟,且第三人发车时间早于原告,总将沿途乘客拉走。为此原告与第三人间多次发生矛盾。原告曾多次找被告运管所及亨达公司寻求解决,均未果。故诉请法院判决被告依法变更原告及第三人的运输时间,合理安排发车班次。被告运管所辩称,靖远县公路客运车辆班次由靖远县客运服务站安排,靖远县客运服务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被告不具有为客运车辆安排班次的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第三人亨达公司辩称,靖远县客运车辆的发车班次由靖远县客运服务站安排。第三人曾某某未答辩。本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第37条规定,具备有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等条件的,可申请从事运输站(场)的经营。第42条1款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至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可见,本案中为客运车辆安排发车班次、始发时间的是相应的运输站(场)的经营者,而不是原告起诉的行政机关---靖远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故此,原告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岳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肖新征审 判 员 雒焕秀人民陪审员 王维业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杨 敏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为由法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补正或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