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正执字第33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9-11-29
案件名称
王文松与王留新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正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王留新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
全文
正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年正执字第33号王留新:本院已立执行王文松与王留新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5年1月10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