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平刑初第54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1-27
案件名称
杨某某等盗窃案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平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顺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顺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平刑初第54号被告人杨某某、黄某某、程某某、张某、王某、牛某某盗窃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作出(2014)平刑初字第54���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判决主文漏列一项,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0页主文漏列第三项。现更正为“三、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予以没收。”审 判 长 王桂芳审 判 员 武振峰人民陪审员 申增贤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书 记 员 郭 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