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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平刑初第54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1-27

案件名称

杨某某等盗窃案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平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顺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顺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平刑初第54号被告人杨某某、黄某某、程某某、张某、王某、牛某某盗窃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作出(2014)平刑初字第54���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判决主文漏列一项,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0页主文漏列第三项。现更正为“三、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予以没收。”审 判 长  王桂芳审 判 员  武振峰人民陪审员  申增贤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书 记 员  郭 燕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