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龙民一初字第8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4-10
案件名称
刘佳与马海丽与海南隆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一初字第8号本院于2014年11月21日受理原告刘佳、马海丽与被告海南隆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海南隆程房地产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羊日强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书记员 林淑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