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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法执恢字第1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6-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罗金祥与被执行人钟毅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执结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新法执恢字第1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金祥与被执行人钟毅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罗金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08)新民初字第526号民事���解书于2015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照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已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陈婵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书记员  王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