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解执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定欣申请执行焦作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劳动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解执字第14号焦作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本院已立案执行刘定欣申请执行你劳动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之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