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黄州执字第00273-1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王红星与马方圆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黄州执字第00273-1号申请执行人王红星。被执行人马方圆,团风县上巴河镇马家堑村9-IL号。本院在执行王红星与被执行人马方圆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马方圆还在服刑期间,申请人也不能提供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现申请人已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本院(2014)鄂黄州刑初字第000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裴 展审判员 吴智华审判员 王金汉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书记员 郭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