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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昌执字第87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7-01

案件名称

陈少红与陈华健康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德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德昌执字第87号申请人陈少红,男,1972年1月1日出生。被执行人陈华,男,1982年10月20日出生。2014年12月30日本院受理申请人陈少红申请执行陈华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500.00元,案件受理费100.00元,合计人民币160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已将执行款交申请执行人陈少红。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试行)》第108条和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执行人陈少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华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予以结案。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