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崂民一初字第942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8-09-07
案件名称
原告王健业与被告赵宝珍、青岛公交集团宏达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关注公众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8-09-07
原告王健业与被告赵宝珍、青岛公交集团宏达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
民事案件
一审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