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资民一初字第373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8-10
案件名称
原告李月钊与被告王建华、王拥军、金强、李信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月钊,王建华,王拥军,金强,李信乐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