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法执通字第3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陈根上与北郭西草亭村委会借款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陟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武法执通字第3号北郭西草亭村委会:本院已立案执行陈根上与你借款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5年1月20日前,按照(2014)焦民一终字第289号民事判决书全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