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滨汉民初字第5222号
裁判日期: 2015-01-05
公开日期: 2015-02-27
案件名称
罗寅与吴奕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寅,吴奕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滨汉民初字第5222号原告罗寅。委托代理人罗寯(系原告哥哥),特别授权。被告吴奕。原告罗寅与被告吴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苗卫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1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罗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奕经本院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罗寅诉称,2012年11月29日、2012年12月3日和2013年1月3日,被告吴奕分别向原告借款40,000元、48,000元和10,000元,用于被告生意经营,并约定一个月内还清。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3张。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98,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自2013年2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1、借据三份,证明被告欠款98,000元的事实;2、津K×××××车辆买卖协议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以车辆买卖向原告再次借款。被告吴奕未做答辩亦未提供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29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0,000元,约定2012年12月1日还款。2012年12月3日、2013年1月3日被告分别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8,000元、10,000元,借款期限均为一个月。上述借款被告为原告出具了借据三份,均未约定利息。上述借款因催要未还,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98,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自2013年2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供的证据1系书证,证据形式、来源合法,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事实,本院对其证据效力予以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2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信。另查,牌照号为津K×××××轿车的产权登记人为被告吴奕。本院认为,被告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借条是证明双方当事人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根据被告借条载明的事实,本院确认被告欠款98,000元。被告未举证证实已对借款履行清偿义务,应视为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原告偿还借款的请求,应予支持。原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向被告主张自2013年2月5日起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因该主张双方没有约定亦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院不予支持,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吴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罗寅借款人民币98,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原告罗寅自2013年2月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71元(原告已支付本院),由被告吴奕担负,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罗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苗卫红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书 记 员 王珊珊附:法律释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