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金执字第1500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3-23

案件名称

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文军、纪桂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金执字第1500号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申请执行华文军、纪桂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5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该款由被执行人直接交付你单位),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50元,执行费202元。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金商初字第04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