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金执字第1500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3-23
案件名称
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文军、纪桂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金执字第1500号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申请执行华文军、纪桂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5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该款由被执行人直接交付你单位),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50元,执行费202元。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金商初字第04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