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未刑初字第00881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2-10
案件名称
(2014)未刑初字第00881号牛某某、王某甲、张某某非法拘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牛某某,王某甲,张某某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未刑初字第00881号公诉机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牛某某,男,1985年7月25日出生于陕西省武功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07年7月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2014年5月20日因吸食毒品被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4年5月23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被告人王某甲,又名王某乙,男,1987年7月17日出生于陕西省淳化县,汉族,高中文化,农民。2014年4月25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辩护人苏国强,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闫晶雨,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某某,男,1991年12月25日出生于西安市阎良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4年4月25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西未检刑诉(2014)5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牛某某、王某甲、张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于2014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续艳龙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牛某某、王某甲、张某某及王某甲辩护人苏国强、闫晶雨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20日晚23时许,被告人牛某某将被害人薛某某带至西安市凤城三路凤华足道商务会所内索要债款,并叫来被告人王某甲、张某某对薛某某进行看管。后被告人王某甲和张某某将薛某某带至凤城十路张千户小区一号楼401室轮流看管,4月21日下午,牛某某指使王某甲和张某某将薛某某带至西安市凤城三路君苑酒店8588房间进行看管,又于4月23日下午将薛某某带至凤华足道一包间内进行看管。期间,三被告人对薛某某进行了威胁和殴打。4月23日下午17时许,公安机关在凤华足道四楼一包间内将薛某某解救,并现场抓获被告人王某甲、张某某。2014年5月20日,被告人牛某某在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被公安机关发现为网上在逃人员,同年5月2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害人对三被告人表示谅解,并建议对三人从轻、减轻处罚。上述事实,被告人牛某某、王某甲、张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报案材料、抓获经过、提取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及其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牛某某以索要债务为由,纠集被告人王某甲、张某某,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三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成立,依法应予惩处。三被告人对被害人有殴打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牛某某有多次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王某甲的辩护人关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法可从轻处罚;另被害人对三被告人表示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牛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5月23日至2015年3月22日止)。二、被告人王某甲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23日至2015年1月22日止)。三、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23日至2015年1月22日止)。四、三被告人作案时所使用红色木柄刀子一把依法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康彦波人民陪审员 邓志斌人民陪审员 黄福全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书 记 员 刘好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