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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绍越商破字第2-5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绍越商破字第2-5号申请人: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2014年12月20日,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请求本院终结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本院于2014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破产,现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已经结束,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了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王晓波代理审判员  马浩轩代理审判员  王丽萍二0一五年一月四日书 记 员  李植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