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绍越商破字第2-5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绍越商破字第2-5号申请人: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2014年12月20日,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请求本院终结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本院于2014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破产,现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已经结束,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了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浙江精彩染化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王晓波代理审判员 马浩轩代理审判员 王丽萍二0一五年一月四日书 记 员 李植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