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市民初字第3373-1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4-16
案件名称
赵树铮与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赵树铮;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案由
人事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市民初字第3373-1号 原告赵树铮,男,1935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退休职工,住济南市. 被告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于界平,局长。 委托代理人侯梦溪,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永珉,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树铮与被告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争议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树铮诉称:一、退休工资待遇现存在的问题。经市标准计量局党组确定,市人事局核准,1992年10月至1993年工改前,本人在市计量所享受正处级行政职务工资,1993年工改时,市标准计量局为了“就高”,按工程师职务套改了工资,1995年退休时又按错误“套高”的工程师工资职务确定了退休工资。本人自1995年10月退休至今,一直是按工程师职务领取退休工资,其退休工资额与正处级行政职务相比,每月少了壹仟余元,依法应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未能得到足额的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较大的侵害,这是不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资待遇规定的。二、请求解决退休工资待遇问题的具体事由。(一)1993年工改时,市标准计量局为了“就高”,错误按本人曾兼任过的工程师职务套改了工资。1、国发(1986)27号文第一项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要“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第六项第1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行政领导应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第七项第1条又明确规定“行政领导一般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确需兼任的,按规定的手续聘任”。根据局领导颁发的聘书和双方签订的聘约(附后),本人被聘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期为三年(1988年6月至1991年6月),1991年6月任职到期后,市标准计量局没有按规定进行续职,既未发聘书,双方又没有签订聘约。1993年工改时,本人担任济南计量仪器实验厂厂长职务(任职文附后),被聘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期已经终结,实际是已经没再有兼任的工程师职务,按规定是不能再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93年工改时仍按曾兼任过的工程师职务为本人套改工资,这是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2、鲁人薪(1994)4号文中第二项第2条和2008年人事部的答复(附后)都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没有兑现工资,没有与工资挂钩的,就不能按专业技术职务套改工资”。1993年工改时,本人在市计量所享受的是正处级行政职务工资(见本人档案),兼任的行政职务是实验厂厂长(正处级),并没有调入实验厂任职,还仍然是市计量所的行政管理人员,既没有与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挂钩,又没有按工程师职务兑现工资,93年工改时仍按工程师职务为本人套改工资,这是不符合工改文件政策规定的。3、1993年工改时,本人按工程师职务套改工资,并不“就高”。根据鲁人薪(1994)3号文第三、四项中,对现任职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津贴实施的明确规定,对照“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表”(附后),本人按享受正处级行政职务套改工资是517元(任职2年、工作41年、津贴40%),按工程师(中级)职务套改工资是442元(任职4年、工作41年、津贴40%)。1993年工改时,由于市标准计量局计算错了工程师的任职时间,为了“就高”错误按工程师任职9年以上为本人套改了工资(见档案93年工资套改表),错误“套高”的工资数是525元(任职9年以上、工作41年、津贴40%)。(二)1995年退休时,市标准计量局为了“就高”,仍按93年工改时错误“套高”的工程师工资职务错误的为本人确定了退休工资。1、1995年10月本人退休时,局研究确定的退休职务是计量所副所长(退休证附后)行政职务。退休前虽然执行的是新套改的工程师职务级别工资,但其对应的工资职务却是93年工改时错误“套高”的工资职务,是属于工资与职务级别错位(工程师相当于行政职务的科级),降低了享受工资待遇级别的职务,是应该以正处级行政职务纠正和更改的职务,退休时不按局确定的退休行政职务,而仍以套错了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工资职务确定本人的退休工资,这是不符合工改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的。2、国发(1986)27号文中,第七项第2条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按较高的标准执行”,2007年人事部的答复(附后)也明确指出“对于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退休待遇问题,国家规定也是明确的,即不能脚踩两支船“就高不就低”,只能以其中一个职务为主。1995年10月退休前本人已退二线,担任实验厂顾问(任职文附后),实际情况是,只有行政职务并没有兼任的工程师职务,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行政领导职务,也不是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职人员,按政策规定退休时是不能“就高不就低”的确定退休工资,本人退休时市标准计量局为了“就高”,仍按错误“套高”的工程师工资职务确定本人的退休工资,这是不符合上述国家政策规定的。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一)关于被告。2005年以前市计量所没有人事专职管理人员,本人此次起诉请求解决的问题,是应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二)本人行政职务,任职简况。1、1987年10月任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副所长(副科级)。2、1991年4月任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副所长(副处级)。3、1992年8月任济南计量仪器实验厂厂长(正处级)。4、1994年元月任济南计量仪器实验厂副厂长(原享正处待遇不变)。5、1994年12月任济南市计量仪器实验厂顾问(享受正处级待遇)。(三)关于本人在济南市计量仪器实验厂任职。1、为了求得局办、国企实验厂的生存和发展,1992年8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市标准计量局以济标发(1992)093号文(附后),任命本人担任济南计量仪器实验厂厂长职务(正处级)。2、根据市标准计量局党组的决定,本人所有人事关系、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全部都留在市计量所里,并不是调入实验厂任职,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干部到局属、国企兼任职务。1994年局授权计量所对实验厂管理后(附后),本人在实验厂的任职,实际已变为计量所单位内的任职。3、市标准计量局党组确定本人是在市计量所里享受正处级待遇。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后,1992年10月至1993年工改前本人在市计量所里已经享受正处级行政职务工资待遇。(四)关于本人处级任职未向市委组织部备案的问题。根据市标准计量局原人事处长高银珍的答复,2012年经省信访局调查证实“1994年以前市委组织部,对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明确规定必须备案,但对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没有必须备案的具体要求”,本人处级任职都是在1991年和1992年市委没有要求必须备案期间,市标准计量局虽没有向市委组织部备案,但处级任职却都是经过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都有局的行政任命文件,都是完全有效的。(五)关于本人请求退休工资待遇是否存有“时效”的问题。1、1993年工改时本人得知按工程师职务套改工资后,曾立即向局就此事提出过质疑,1999年起又多次向局提出请求解决按工程师职务套改工资的问题,2003年、2009年局也答应要给本人这个问题,但至今此问题却是没有给予解决。2、1993年工改时按工程师职务套改工资,事前并没有征求本人意见,套改后又未经本人看套改表和签字,“工资套改表”是放在人事档案里,按规定本人是不能看自己的档案的,市标准计量局算错了任职时间“套高”了工程师的职务工资,这是本人根本无法知道的错误事实。2011年底经组织查阅本人档案,才发现了这个问题。现向贵院起诉请求解决这个问题,实际并不存在有“时效”的问题。(六)本次起诉使用的法规政策文件。1、2013年7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国发(1986)27号文,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3、鲁人薪(1994)3号文,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4、鲁人薪(1994)4号文,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诉讼请求:一、按1993年工改前,本人已享受的正处级行政职务工资,更改1995年退休时,按错误“套高”的工程师工资职务,错误确定的退休工资。二、1995年10月本人退休后,每月少发的退休费,要求全部给予补发。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本案中,原告赵树铮是事业单位在编退休人员。原告赵树铮要求:按1993年工改前,本人已享受的正处级行政职务工资,更改1995年退休时,按错误“套高”的工程师工资职务,错误确定的退休工资;1995年10月本人退休后,每月少发的退休费,要求全部给予补发。因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依法应当驳回原告赵树铮的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赵树铮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刘大为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代理书记员 孙 靖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