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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无执字第00091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郄某某查封裁定执行判决书

法院

无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某某,郄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无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无执字第00091号申请执行人黄某某。被执行人郄某某。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无民初字第00025号民事调解书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调解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郄某某有冀A某某某RZ轿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郄某某名下车牌号冀A某某某RZ、品牌型号丰田牌TV7252SSP5小型汽车一辆,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彦臣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书记员  张 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