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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歙民一初字第01828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1-30

案件名称

吴某与方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歙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歙民一初字第01828号原告:吴某,女,汉族,住安徽省歙县。被告:方某甲,男,汉族,住安徽省歙县。原告吴某诉被告方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汪青萍独任审判,于2014年12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某及被告方某甲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吴某诉称:吴某、方某甲于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下半年双方在歙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接触时间较短,对方某甲的人品、习性不甚了解,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婚后吴某于××××年××月××日生一女儿,取名方某乙;于××××年××月××日生次女,取名方某丙。双方同居期间,因为家庭琐事及其他因素产生矛盾并经常吵架。由于方某甲的好逸恶劳、品行不端,家庭的不和谐矛盾日趋凸现。同时方某甲还染指嫖赌,经吴某多次劝告,不但没有改正,反而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2012年上半年,吴某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留在屯溪,并开始分居生活。吴某认为方某甲品行不端,有诸多恶习,对家庭没有责任心,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方某甲离婚,婚生女方某乙、方某丙由吴某抚养教育,方某甲承担其两个女儿的抚育费至小孩独立生活止,财产按家庭人口均分,本案诉讼费由方某甲承担。方某甲辩称:吴某、方某甲经人介绍认识,双方自由恋爱结婚,但婚前接触时间短,对吴某性格脾气不甚了解。婚前,方某甲给吴某父亲的酒水钱,吴某跟自己父亲吵闹后,硬生生要了回来。婚后为双方的亲属人情往来吴某经常和方某甲吵闹,吴某骂起人来可不是一两小时,而是白天黑夜地骂,什么话难听骂什么话,甚至对方某甲大打出手,还用刀刺向方某甲的腰部。婚后吴某主要是照顾两个女儿,方某甲主要是打工赚钱,承担家庭的经济重担。长年的超负荷工作,使方某甲身体各方面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病状。吴某在生活中极端自私,经常谎话连篇,颠倒是非黑白,教坏两女儿的思想品质,对此方某甲深表忧虑。现在吴某连自己的生活费都赚不出来,这么多年吴某及两女儿的生活费用都是由方某甲提供。本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吴某、方某甲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歙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双方生育一女孩,取名方某乙。××××年××月××日双方生育一女孩,取名方某丙。2006年后,双方在歙县杞梓里镇长川村建造房屋一栋。2014年4月22日,吴某向本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甲离婚,法院开庭审理后经调解和好。现吴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等。以上事实有身份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城乡居民建住宅用地申请书、开庭笔录等在卷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婚姻家庭关系应当建立在夫妻双方相互理解信任、对家庭充满责任感的基础之上。吴某、方某甲自愿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并共同生活多年,且生育两个女孩,又建造房屋一栋,说明双方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吴某、方某甲夫妻之间虽有矛盾,但只要双方平心静气,采取积极的方式,多沟通交流,多谅解,多包容,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现吴某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吴某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吴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汪  青  萍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书记员 邓海金(代)附:本判决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