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执字第661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1-04
案件名称
郞某离婚纠纷执行案裁定书(2)
法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唐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郞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北执字第661号申请执行人郞某被执行人刘某本院在执行郞某申请执行刘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解。依照《中华人民终结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3)北执字第66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范福存代理审判员 王 骞代理审判员 刘新伟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马 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