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罗民初字第00012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3-03
案件名称
陈龙与邓鹏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龙,邓鹏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罗民初字第00012号原告陈龙。被告邓鹏。本院在审理原告陈龙诉被告邓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龙于2014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陈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陈龙负担。审判员 张 群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书记员 王国耀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