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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陂罗民初字第00012号

裁判日期: 2015-01-04

公开日期: 2015-03-03

案件名称

陈龙与邓鹏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龙,邓鹏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罗民初字第00012号原告陈龙。被告邓鹏。本院在审理原告陈龙诉被告邓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龙于2014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陈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陈龙负担。审判员 张 群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书记员 王国耀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