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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960号

裁判日期: 2015-01-26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戴海辉与盘阿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戴某某,盘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960号原告戴某某,住址湖南省洞口县。被告盘某某,住址湖南省长沙县。原告戴某某诉被告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5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盘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系网友关系,截至2014年3月30日,原告累计向被告出借借款共计8000元。经原告多次追讨,但被告拒绝还款,原告的合法权益受损。故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8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850元;3、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材料费等1500元;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网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8000元,原告于2014年3月22日、28日两次通过招商银行62×××34的账户分别向被告在农业银行62×××17的账户转账汇款2000元及6000元。原告还提供了一份其与QQ号为34×××36、网名为“~凡ㄣ”的网友的QQ聊天记录,该名网友向原告发送了一份附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借条,借条内容为被告确认其因个人财务问题向原告借款8000元,借款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另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曾与被告取得联系,在向其告知案情后,被告未领取诉讼文书。以上事实有招商银行交易明细表、电子回单查询、借条、QQ聊天记录、庭审笔录等证据为证。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均为自然人,原告通过转账方式向被告汇款8000元,被告在曾与本院取得联系,已知晓该案涉诉的情况下,未出庭应诉,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本院合理推定原告向被告出借借款的主张成立。可以确认原告已向被告依约履行了出借借款的义务,被告收到借款后未及时还款,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虽提供了QQ聊天记录中附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借条,但QQ聊天记录不能证明QQ号为34×××36、网名为“~凡ㄣ”的网友即是被告本人,该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无法确认,本院不予采信。本案原、被告双方未就讼争借款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借款利息,应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对于原告过高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因原告主张的误工费、材料费,不属于原告在讼争借款中的直接损失,原告主张误工费、材料费的赔偿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盘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戴某某偿还借款本金8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8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9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戴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13元,被告负担45元。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张    华人民陪审员 邱  权  渭人民陪审员 解  利  民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寇襄宜(代)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4页,共5页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