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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前民执字第1538号

裁判日期: 2015-01-25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郑连志与鞠志铭一案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前民执字第1538号申请执行人郑连志:你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初字第416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鞠志铭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12月9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给付全部执行款,交付法院申请执行费,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知审判员  杨建军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杨 威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