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道法林刑初字第2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3-24
案件名称
(2015)道法林刑初字第2号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盗伐林木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道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
案由
盗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全文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道法林刑初字第2号公诉机关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彭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湖南道县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道县XXX。因涉嫌盗伐林木罪,2013年11月30日被海南省海口铁路公安处琼海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琼海车站抓获,2013年12月5日被道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月9日经道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道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1月29日被道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9日道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由道县森林公安局执行。2015年1月10日由本院决定逮捕,同年1月13日由道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湖南省道县看守所。被告人唐某某,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湖南道县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道县XXX。因涉嫌盗伐林木罪,2013年12月20日被道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9日道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由道县森林公安局执行。2015年1月12日由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彭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湖南道县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道县XXX。因涉嫌盗伐林木罪,2014年1月8日被道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9日道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由道县森林公安局执行。2015年1月15日由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彭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湖南道县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道县XXX。因涉嫌盗伐林木罪,2014年12月8日被道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9日道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由道县森林公安局执行。2015年1月15日由本院取保候审。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以道检林刑诉(2015)第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犯盗伐林木罪,于2015年1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受理后,经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同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晓锋独任审判,书记员杨吉珍担任记录。于2015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道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7月26日下午,道县XX村村民被告人彭某某纠集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和蒋喜生(另案处理)在道县月岩林场黄土江分场双河口山场盗伐杉木,将杉木外运至黄土江分场时被黄土江分场护林人员截获。经林业技术鉴定,盗伐的杉木木材材积4.63立方米,折活木材积6.7立方米。被告人彭某某于2013年11月30日被海南省海口铁路公安处琼海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琼海车站抓获。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分别于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12月8日到道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的供述与辩解、同案犯蒋喜生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林业技术鉴定、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的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彭某某系主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系从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伐林木罪的事实无异议,提出已取得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谅解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伐林木罪的事实无异议,提出已取得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谅解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彭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伐林木罪的事实无异议,提出已取得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谅解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彭XX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伐林木罪的事实无异议,提出已取得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谅解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犯盗伐林木罪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另查明: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所盗伐的林木已被道县月岩林场没收。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在公诉机关向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作出保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分别于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12月8日到道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在侦查机关及庭审中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的供述与辩解、同案犯蒋喜生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工作人员胡某某、文某某、周某某、宋某某的陈述、证人唐某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林业技术鉴定、到案经过、辨认笔录、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的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且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森林,数量较大,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犯盗伐林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四被告人罪名均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彭某某提出犯意,纠集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参与实施了犯罪行为系从犯,被告人彭某某、唐某某、彭某、彭XX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在侦查机关及庭审中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公诉机关所提出的被告人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量刑建议,因被告人彭某某向被害人道县月岩林场作出保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该量刑建议,本院不予采纳;对公诉机关所提出的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综上所述,对被告人彭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对被告人唐某某、彭某、彭XX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彭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唐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彭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彭XX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陈晓锋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杨吉珍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