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前民执字第868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鲍礼发与前郭县哈拉毛都镇前哈拉毛都村民委员会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3)前民执字第868号鲍礼发: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松民一终字第45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前郭县哈拉毛都镇前哈拉毛都村民委员会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3年6月17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账号存款6000元,至此全部履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包玉泉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钮东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