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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执字第00151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安徽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卢红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0151号卢红伟:本院已立案受理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书》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按照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558-671****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