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罗执字第88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4-15
案件名称
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罗执字第88号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叶军。被执行人临沂市贝隆经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文青。被执行人宋涛。被执行人庞斌。被执行人高树森。被执行人黄永生。被执行人张效坤。被执行人姜召娟。本院于2014年9月6日作出(2014)临罗商初字第14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宋涛所有的鲁QX**号轿车一辆。现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宋涛所有的鲁QX**号轿车一辆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孙宗兴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士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