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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罗执字第88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4-15

案件名称

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罗执字第88号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叶军。被执行人临沂市贝隆经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文青。被执行人宋涛。被执行人庞斌。被执行人高树森。被执行人黄永生。被执行人张效坤。被执行人姜召娟。本院于2014年9月6日作出(2014)临罗商初字第14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宋涛所有的鲁QX**号轿车一辆。现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宋涛所有的鲁QX**号轿车一辆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孙宗兴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士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