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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前执字第1602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苏艳艳与卢小伟婚姻家庭、继承一案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前执字第1602号苏艳艳:你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前民初字第4107号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卢小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12月22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卢小伟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包玉泉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钮东方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