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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肃民初字946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8-28

案件名称

许某甲与许某乙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肃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肃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某甲,许某乙

案由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肃民初字946号原告许某甲,农民。被告许某乙,约60岁,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某甲与被告许某乙为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0月30日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李孔山审 判 员  李红芳人民陪审员  周新苓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蒋凤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