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肃民初字946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8-28
案件名称
许某甲与许某乙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肃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肃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某甲,许某乙
案由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肃民初字946号原告许某甲,农民。被告许某乙,约60岁,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某甲与被告许某乙为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0月30日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李孔山审 判 员 李红芳人民陪审员 周新苓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蒋凤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