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蒙执字第00499-1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5-06-09
案件名称
闫某申请执行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闫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蒙执��第00499-1号申请执行人闫某,男,汉族,1975年12月6日出生,住安徽省蒙城县。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住安徽省蒙城县。申请执行人闫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某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闫某依据安徽省蒙城人民法院(2014)蒙民一初字第0108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王某某存款18000元。本决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张 玲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