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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中刑监字第00030号

裁判日期: 2015-01-23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翟××伪证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二中刑监字第00030号李××:你以翟××犯有伪证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原审法院提起控诉,原审法院于2013年4月7日作出(2013)西刑初字第00320号刑事裁定,对你的起诉不予受理。你对该裁定不服,以你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翟××有罪,已经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请求���审撤销该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对你的起诉立案受理。本院经审查认为,你控诉××犯有伪证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从你在原审法院立案审查期间和在本院申诉期间提交的材料看,尚缺乏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故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原审法院对你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适用法律正确。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