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孟法执字第325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范根和申请执行张智勇劳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孟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孟法执字第325号范根和申请执行张智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4年9月29日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6800元,执行费: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