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芦法执字第305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5-06
案件名称
夏永红与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湖南省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芦法执字第305号申请执行人夏永红,男,1973年2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湖���省攸县城关镇。被执行人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住所地:株洲市。法定代表人肖希林,总经理被执行人湖南省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益阳市。申请执行人夏永红与被执行人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湖南省益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