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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杨民一(民)初字第159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21-09-26

案件名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王成君;林丹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杨民一(民)初字第159号本院2014年12月26日对原告王成君诉被告林丹宇、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杨民一(民)初字第159号民事调解书中,文字上有错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调解书中第一页第三行“(2015)杨民一(民)初字第155号”应为“(2015)杨民一(民)初字第159号”。审判员 薛  梅  倩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祝杨盈李丝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