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刑二移字第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3-18
案件名称
高凯诈骗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
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东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同 意 移 送 管 辖 决 定 书(2015)东刑二移字第1号广饶县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被告人高凯诈骗一案请求移送本院审判的报告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同意将该案移送本院审判。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办理有关移送事宜,并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广饶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抄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