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叠执字第4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9-06
案件名称
黄军德与倪少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叠执字第47号申请执行人:黄军德,无业。被执行人:倪少华。本院在执行黄军德申请执行倪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叠民初字第85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文华审判员胡玮代理审判员王芸二O一五年元月十六日书记员张文武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