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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肇要法刑初字第400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11-20

案件名称

李某甲、冼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高要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肇要法刑初字第400号公诉机关广东省高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甲,男,公民身份号码:×××6070,广东省高要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高要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被告人冼某,绰号“阿立”,男,公民身份号码:×××6090,广东省高要市人,汉族,初中一年级文化,农民,家住高要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被告人潘某,绰号“洪仔”,男,公民身份号码:×××323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佛山市南海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被告人陆某甲,女,公民身份号码:×××4980,广东省高要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高要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被告人李某乙,曾用名李翠芬,女,公民身份号码:×××5005,广东省高要市人,汉族,初中二年级文化,农民,家住高要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被告人程某,女,公民身份号码:×××1428,广东省高要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高要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被告人蓝某,女,公民身份号码:×××5002,广东省高要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高要市。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高要市看守所。高要市人民检察院以要检刑诉(2014)3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2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2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高要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雯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甲以牟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高要市金利镇新中心城区利众乐动漫城里,放置了8台具有退币、荧屏计分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可同时供46人进行赌博,其中1台尚未投入使用),以现金与分数互换的方式提供给参赌人员赌博并从中获利。期间,雇请被告人冼某、潘某为其维护赌博机,雇请被告人陆某甲、蓝婉儿、程某、李某乙等人负责为赌博机“上分”、“下分”和收受参赌人员赌资及赔付等工作。被告人李某甲等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合计获利人民币60多万元。2014年11月13日,公安人员对利众乐动漫城进行搜查,当场查获游戏机主板8个、监控主机1台、笔记本1本、考勤表6张、表格3张、班记表2张、便条纸1张、腰包1个、人民币28000元,以及参赌人员的现金。2015年1月13日,高要市金利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出具证明,为免工人为追讨欠薪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减少因此而造成的社会影响,希望司法机关对李某甲涉嫌开赌的案情视其情节从轻处理,以便尽早回厂处理工人工资及其厂务问题。同年1月14日,高要市司法局金利司法所出具社会调查表,认为李某甲家人、村委、村党支部及虎南村的干部经调查,均同意李某甲能从轻处理,早日回归社会,并愿意对李某甲加强教育和监督,让其接受社区矫正,同意李某甲能在社区实施矫正。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抓获经过,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的户籍证明材料,辨认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物证:监控主机1台、笔记本1本、腰包1个、人民币28000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铺租赁合同,娱乐经营许可证,收支情况统计表,排班纸,考勤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说明材料,关于游戏机的机种说明,证明,社会调查表,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和照片,证人卢某、邓某、胡某、李某丙、刘某、吴某、任某应、郭某、朱某、肖某、陆某乙、黎某的证言,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高要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属实,提出对被告人李某甲判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冼某、潘某各一年六个月以上二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各判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甲开设赌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受雇维护赌博机和为赌博机“上分”、“下分”和收受参赌人员赌资及赔付等工作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并按各自罪责科以刑罚。鉴于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甲、冼某、潘某、陆某甲、李某乙、程某、蓝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对于随案移送的监控主机1台、笔记本1本、腰包1个、人民币28000元,属于作案工具和赌资,依法应予以没收。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共秩序不受侵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人冼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人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被告人陆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五、被告人李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六、被告人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七、被告人蓝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八、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和赌资监控主机1台、笔记本1本、腰包1个、人民币28000元,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国明审 判 员  陈晓成人民陪审员  陈晓意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 记 员  钟燕婷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