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开江刑初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2-04
案件名称
被告人屈某某犯滥伐林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开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屈某某
案由
滥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全文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开江刑初字第14号公诉机关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屈某某。2014年11月3日,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被开江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经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开江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开江县看守所。开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开检刑诉(2014)1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屈某某犯滥伐林木罪,于2014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苏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屈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19日,被告人屈某某以14200元的价格购买开江县新宁镇穿心店村6组村民张某某家林权山的树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20日至22日雇请多人砍伐张某某家林权山林木,在砍伐过程中被开江县森林公安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开江县林业局木材检尺员鉴定木材材积达26.657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支持公诉。被告人屈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4年10与19日,被告人屈某某以14200元的价格购买开江县新宁镇穿心店村6组村民张某某家林权山的树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20日至22日雇请多人砍伐张某某家林权山林木,在砍伐过程中被开江县森林公安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开江县林业局木材检尺员鉴定,木材材积达26.657立方米。同时查明,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屈某某采伐的松原木718件,计原木材积26.657立方米,依法予以扣押,并按市场价变卖10660元,予以收缴。上述事实,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并经当庭举证、质证,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院予以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屈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屈某某犯滥伐林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罪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被告人屈某某滥伐林木,属数量较大,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幅度范围内量刑处罚。在侦查及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屈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5月2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肖文兵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杨红梅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3、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4、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微信公众号“”